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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老师:
根据学院文件及校领导的指示,为了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及规范行车环境。特制定了进入校园机动车通行证制度,更好的控制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车辆。望各位老师配合,并相互转告。特通知如下:
1、需要开车上班的老师,请到学院保卫处办理车辆通行证。
2、已经办理车辆通行证的老师,请把通行证放到车里明显的位置上,以便检查。
3、未办理的、丢失的及忘带通行证的老师,请主动换取临时通行证,以便顺利的进入校园。如不换取临时通行证的老师,请把车辆停在校外。
4、外来办事的车辆,请主动换取临时通行证,方可进入校园。
5、没有牌照的摩托车,禁止进入校园。
请各位开车的老师主动配合保安工作。
牡丹江医学院保卫处
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